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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和美教育基金会关于2024年“和美助学金”项目的公告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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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大力弘扬公益助学精神,帮助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惠州市和美教育基金会开设“和美助学金”项目,通过经济资助等方式,促进全社会一起关心、支持家庭困难的学生求学上进,带动更多的爱心人士积极投身于扶贫济困事业,推动捐学、助学事业在惠州更好更健康发展。

一、资助对象

1.惠州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上进,成绩优良。

二、资助金额和标准

(一)资助金额

总额300万元。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分四个等级,发放条件就高不就低,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核定,额满即止。资助标准如下:

1.一类助学金:特殊困难,资助200人,标准为6000元/人,共120万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孤儿;

2)1-2级残疾学生;

3)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家庭子女(含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

2.二类助学金:困难家庭,资助200人,标准为4000元/人,共80万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

2)学生本人或父母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力);

3)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等。

3.三类助学金:较困难家庭,资助300人,标准为2000元/人,共60万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

2)低收入(低保临界)家庭;

3)父母一方或(双方)1-2级残疾且无固定收入家庭子女;

4)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不含离异)。

4.四类助学金:一般困难家庭,资助400人,标准为1000元/人,共40万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就读期间享受过国家困难资助;

2)父母无固定经济收入且家庭在学2人以上(或赡养65岁老人2人以上);

3)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者等。

三、资助申请和评审

资助申请和评审工作由惠州市和美教育基金会组织实施,实行学生或家长(监护人)申请,基金会审核、评审、公示和发放补助资金工作机制。

1.学生申请。2024年6月30日前,申请人将材料提交至惠州市和美教育基金会。申请材料包括:

1)《惠州市和美教育基金会2024年“和美助学金”申请表》

2)学生就读学校证明;

3)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5)相应困难类型的佐证材料(如残疾证、孤儿证、低保证等);

6)基金会指定银行的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2.组织评审。惠州市和美教育基金会初步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并汇总整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类型认定工作,评审出拟受助学生名单。

3.名单公示。2024年7月下旬,对评审符合条件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惠州市和美教育基金会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调查,重新核实审定。

4.上报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报理事会决议通过后形成受助学生名单,并将名单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四、资助资金发放和管理

1.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一个月内,惠州市和美教育基金会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2.受助学生向惠州市和美基金会提交签收收据,收据、发放表等档案资料留存备查。

3.惠州市和美教育基金会对受助学生建档立卡,跟踪监管。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2151588  郑老师

材料邮寄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东江新城纵十路惠州市综合高级中学

附件:惠州市和美教育基金会2024年“和美助学金”申请表

                         

惠州市和美教育基金会

                            2024年4月2日